如果有人告诉你,只需花钱打点关系就可以帮你安排好工作,是不是很心动?如果有人告诉你,只要用钱疏通人脉就可以帮你购得低保楼,是不是想马上行动?醒醒吧,小心掉入诈骗陷阱!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借口认识熟人,能花钱办工作买低保楼”的诈骗案件,抓获打着“能人”旗号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韩某。
据被告人韩某供述, 2017年中旬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韩某以可以帮助被害人张某办理低保楼、帮张某女儿办工作为由,先后共计骗取张某现金13万余元,以及5条软包玉溪烟。然被告人韩某并没有能力帮张某办理低保楼和工作。事后,被告人韩某将骗得现金都挥霍,骗得的香烟也都自己抽了。
经查,韩某是一名自诩朋友多、路子宽的“能人”,2017年上半年,张某与其谈起女儿就业问题时,对方谎称和通化市纪委领导关系密切,能帮忙安排进政府工作,提出需要一些“活动”费用,信以为真的张某当即买来五条高档香烟交给韩某,还将为女儿准备的就业金和购房款“托付”给了韩某。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韩某以需要钱财“打点”关系为由,数次向张某“索要”财物。此后,当张某问及事情进展情况时,韩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后来干脆不接电话,张某察觉被骗遂报警。
“我根本没有政府机关的领导和熟人,更不认识什么纪委领导,我把从她那里骗的钱都用作了生活开支,并没有去找什么关系给她女儿安排工作。”经公诉机关讯问,韩某供述了谎称认识领导和熟人,以能帮张某女儿解决工作和购买低保楼为由,骗取张某13万余元财物的犯罪事实。经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如下: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韩某退赔被害人张某人民币131050元。至此,本案完结。
人生没有捷径,只有脚踏实地。花钱”找关系”不可取,请不要盲目轻信他人,给骗子留下可趁之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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