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纪实
为扎实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化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猎赖”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主要以涉民生执行案件为重点,针对规避执行、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行动,依法采取各项强制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和打击力度。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警车5辆、执行干警26人,传唤被执行人13人,达成和解4件、执行完毕4件、拘留3人、实际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586310元,取得了丰硕的执行战果。
5月27日清早,在通化县人民法院大楼前,执行局全体干警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负责人王政鑫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分乘而行,火速前往富江乡、大泉乡、果松镇、快大茂镇,执行战役正式开始。
【耐心调查掌握细节 保单可做财产执行】
2021年1月4日法院受理王某与罗某、王某甲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正处疫情期间,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沟通,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及到期债权,但申请执行人王某表示最好能执行现金,被执行人为此提供多种履行方案,但到期后因多种原因均未履行。经过承办法官多方调查,发现罗某、王某甲投保了多份保单,投保金额多达100余万元。承办法官约谈罗某向其释明保单也可作为财产执行,要求其限期履行。2021年5月27日下午,经承办人约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本案全部执行款41万元及执行费6050元,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非法开垦林地处罚金 法院成功拘传了此案】
申请执行人通化县林业局与被执行人姜某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因姜某非法开垦林地,通化县林业局于2021年4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经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除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有林权外,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本案标的额小、被执行人年龄大等特殊性,承办法官并未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林权,而是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被执行人也同意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罚款。但之后被执行人却未缴纳罚款也拒绝接听法官电话,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也未找到人。承办法官将姜某拘传至法院,在法官讲明相关利害关系后,被执行人姜某于当日下午14时将罚款通过现金的方式交到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手中,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借钱不还玩失踪 拒不履行再拘留】
申请人赵某与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6月姜某在外地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将人打伤,姜某与赵某协商由赵某垫付相关费用64840元,之后姜某给赵某出具了借条,姜某到期未还,赵某无奈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于2019年7月向通化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向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姜某未向法院报告财产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于2019年9月10日将被告姜某拘留,9日后因双方达成和解且姜某诚心悔过,于是法院做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但约定到期后被告仍未履行且不知去向,因为疫情原因,法院一直没有再次采取措施。直至2021年5月27日“猎赖”行动开始,承办法官在姜某家中找到姜某,在法官多次向其耐心释法明理后,姜某仍拒不履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官只得对其再次拘留,下步将对姜某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罪处理。
本次执行活动是对“老赖”的一次强有力的震慑,真正打出成效、打出声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通化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对涉及民生、有财产拒不履行、公职人员等重点案件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击“老赖”嚣张气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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