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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时间:2020-07-17 14:42:45 浏览: 来源:1法通
  为了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员工刚开始工作时,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再决定是否成为正式员工,不合适就会被辞
  为了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员工刚开始工作时,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再决定是否成为正式员工,不合适就会被辞退。那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被辞退有工资吗?下面一法通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可以的

  因为试用期里面是互相bai选du择的阶段,要是员工觉得在试用期里面自己zhi工作的不开心dao或不顺心的时候,就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

  一、如果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辞退有工资吗?

  有工资。bai劳动者付出劳动,有du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即工资。用人zhi单位有证据证明dao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第(一)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