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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醉驾新规有放宽吗?哪些行为属于醉驾轻微不予定罪?

时间:2020-05-21 14:41:59 浏览: 来源:1法通
  我国是一个人多车多的国家,每次到了工作日的上下班时期道路上的车就格外的多,堵车的情况时有发生,逢年过节交通拥堵的情况就更加严重
  我国是一个人多车多的国家,每次到了工作日的上下班时期道路上的车就格外的多,堵车的情况时有发生,逢年过节交通拥堵的情况就更加严重了,此时如果有人醉驾,那导致的危害就及其严重了,最近常听说醉驾新规有放宽了,那么2020醉驾新规有放宽吗?以下就是一法通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最新醉驾新规有放宽吗?

最新醉驾新规有放宽吗?哪些行为属于醉驾轻微不予定罪?

  关于网传2020年醉驾新规取消醉驾吊销驾照,以及五年不能重新取得机动驾驶证改成两年不得重新是取得机动驾驶证。是真的吗?很认真的告诉各位并没有。2019年所谓醉驾新规有放宽都是假的。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明确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哪些行为属于醉驾轻微不予定罪?

最新醉驾新规有放宽吗?哪些行为属于醉驾轻微不予定罪?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那么,根据近期上海、浙江、江苏处理的醉驾案件,可以归纳以下几种行为属于醉驾轻微:

  1、挪动车位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是睡觉休息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

  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

  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0年醉驾如何入刑?

  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