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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时间:2020-08-21 10:15:36 浏览: 来源:1法通
  我们知道就是一般辞职的话是要向领导先提出申请的,提前一个月申请就可以了,但是有很多的公司对于职工辞职但是不放人怎么办呢?关于这
  我们知道就是一般辞职的话是要向领导先提出申请的,提前一个月申请就可以了,但是有很多的公司对于职工辞职但是不放人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一法通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二、辞职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参考法律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自动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8条规定,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无论是解除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均应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是不同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用人单位不进行工资结算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