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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协议需要公证吗?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时间:2020-08-26 10:48:21 浏览: 来源:1法通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政府要征收土地,应向被征收者给予一定的补偿,会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协议。那么,房子拆迁协议必须公证吗?为了回答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政府要征收土地,应向被征收者给予一定的补偿,会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协议。那么,房子拆迁协议必须公证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一法通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拆迁协议需要公证吗?

房屋拆迁协议需要公证吗?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必须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房屋拆迁协议需要公证吗?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房屋逝迁协议公证由拆迁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第五十六条 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并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调解不成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房屋拆迁协议范本

  甲方(房屋所有权方):

  乙方(工程承接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拆除私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除对象:

  二、拆除范围:乙方负责将整栋楼房包括楼体、地基堡坎在内的所有原有建筑拆除并清理干净。

  三、拆除费用:甲方承诺将房屋拆除后包括泥砖、钢筋在内的所有旧材料授予乙方所有,乙方自行负责所有工程费用,甲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四、施工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准许推迟工期),交由甲方验收。

  五、施工要求:乙方应保质保量。在拆房期间,周围居民住宅不能受损,拆除产生的所有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并办理相应的安全责任保险。导致发生安全或意外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工伤补偿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一概无涉。

  六、在施工期间遇到和周围居民产生纠纷,其责任不属于乙方的由甲方协调解决。拆房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护周边居民楼房,如对周边居民楼房造成破坏,由乙方照价赔偿。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验收:工程结束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并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各族自治县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