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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中考前被家暴父亲杀害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

时间:2019-06-28 09:28:24 浏览: 来源:1法通
2019年6月24日,一个令人揪心的消息:“山东16岁女孩中考前被父亲杀害:长期遭遇家暴,被催着早点打工挣钱”!看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是很沉重的。一个父亲竟然可以这么狠心,对自己的女儿下如此毒手。这是6月7日一个看上去很平常的日子,然而对于只有16岁的初三女孩杨瑞立,却是告别这个世界的日子:她在自己的家中被她41岁的父亲杨爱静杀害了。

  杨爱静杀害的女儿杨瑞立

女孩中考前被家暴父亲杀害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


  6月7日,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翟家村杨爱静将其16岁女儿杨瑞立杀死于家中,警方在庆云县前段村附近将杨某静抓获。经讯问,杨爱静对其杀害其女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杨瑞立死后,在坊间的传闻中,她被描述成一个“极度叛逆”的女孩,而她的父亲则是在“极度愤怒”下行凶。

  这是杨瑞立身边人所不能接受的说法,她的母亲李美芝(化名)说,在遇害之前,这个16岁的女孩因为遭遇父亲的家暴,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过家了。一位曾介入调解的学校老师则说,从情商智商到对社会的认知上,这对父女有着太大的差距。

  在多位老师眼中,杨瑞立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很尊重纪律,刻苦学习”,村里一位和杨瑞立相熟的同学则说,她很少和同学有冲突,但性格并不特别开朗。

  在李美芝看来,杨爱静“重男轻女”,家人一块儿出去,他总是给小儿子买东西,各种宠着;“我女儿一米六八的个子,学习也挺好”,但丈夫是“老思想”,不愿女儿继续念书。最近一两年,每次杨瑞立回家,杨爱静都会看求职类节目,说“念书没用”。放假了,他不顾女儿“学习紧张”的解释,催着她出去打工。

  杨爱静在外做建筑保温,一天收入几百元,妻子每月也有3千元工资,但他感觉压力大,经常念叨,“女儿念书没用、白养”,如果供了女儿读书,以后怎么给儿子娶媳妇、买房、买车。李美芝记得,女儿曾对杨爱静说:“爸爸,你别这个老思想,我比弟弟大那么多,我念好书了,还可以帮你嘛”。

  杨瑞立曾在一封给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求助信》中写道:2015年大年三十,无意聊起自己今后的职业,我本是满怀憧憬,爸爸却说,“一个女孩子不用在外面花那闲钱”,带着这份不甘心呛了他几句,他直接给了我两个耳光。

  2019年,杨家父女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从屋里吵到屋外。最后几个月,邻居至少见证了两次较大的争吵,4月26日那次还报了警。自此,杨瑞立周末不愿回家,李美芝说,女儿被打得害怕了,曾对自己说:“我怕回家,不回家又不行”。

  6月7日遇害时,杨瑞立还有3天就将参加中考了。她已经为即将到来的假期做好了打算:她一直想要去办张健身卡,母亲帮她找到了一份在商店卖货的兼职,正好可以攒下钱。

  一段家暴史,以一场命案作为终结。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

女孩中考前被家暴父亲杀害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与执行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