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法通!

湖南怀化扣教师工资促消费 随便克扣老师工资违法吗?

时间:2020-04-10 21:56:30 浏览: 来源:1法通
  最近,湖南怀化发布相关文件,称为促进消费要从当地的教师收入中扣取数额不等的工资。外界质疑当地变工资为消费券的做法,实质是行政摊
  最近,湖南怀化发布相关文件,称为促进消费要从当地的教师收入中扣取数额不等的工资。外界质疑当地变工资为消费券的做法,实质是行政摊派,跑偏了。
湖南怀化扣教师工资促消费 随便克扣老师工资违法吗?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林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强制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做法,严重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4月9日怀化市财政局和怀化市总工会又联合发文补充说明,称实际情况是,为应对疫情影响拉动消费,而倡导领导干部带头消费。

  “倡导厅级干部以2000元为限、处级干部以1500元为限带头认购消费券,所认购的消费券均用于本人购物等消费。科级及以下干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师不作倡导。如发现有擅自设定标准、扩大范围、擅扣工资等情况,将及时纠正并及时处理。”

  工资为何成了消费券

  4月8日,一张“怀化市要求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截图在互联网上流传。在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这份截图通知显示,根据怀财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从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干部职工应在5月5日前在怀化消费完毕。在编在职教师需要在第二天10点前下载一个支付App,并且完成注册。

  通知后还附有重点:扣除标准:绩效工资是2600(元)的扣2000(元),是2350(元)的扣1500(元),是2140(元)扣1000(元),其他扣500(元);提示:可能充不了水电燃气物业费,但怀化各区县都能消费,吃饭、加油、商超、小卖部、充话费……

  互联网上对这项政策争议颇大,认为这是侵犯个人权利。也有人认为初衷是好的,为了促进消费,但做法不妥。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林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本案中,怀化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作为比地方政府规章效力更低的规范,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强制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做法,也实质上违反了《立法法》,严重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他也提到,十八大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至于怀化财政局又发了补充文件说扣款自愿,林华表示:“权利可以放弃,法律原则上不干涉个人的自愿行为,除非该行为危害社会秩序。如果教师自愿从工资中扣除促进消费款,则属于个人行为,法律并不干涉。”

  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党校教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疫情之后经济复苏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做法确实欠妥。

  “消费券带有补贴性质,本应由地方财政支出。但地方财政可能没有钱,但又想刺激消费因而出台这样的政策。”

  他进一步补充称,怀化地方政府所发放的消费券本质还是民众手中的钱,只不过是改变了用途方式,而且又加了时间限制,这就有强迫消费意味了。

  随便克扣老师工资违法吗?

  《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4.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