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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骗威胁女性拍不雅视频 偷拍他人不雅视频判几年?

时间:2019-11-26 11:22:34 浏览: 来源:1法通
   利用加密通信软件Telegram Messenger开展网络涉黄犯罪的案例近两年在韩国逐渐增加,不少女性、青少年甚至未成年儿童都成为受害者,
   利用加密通信软件Telegram Messenger开展网络涉黄犯罪的案例近两年在韩国逐渐增加,不少女性、青少年甚至未成年儿童都成为受害者,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但由于此类通信软件隐秘性高、难以被追踪,给韩国警方的侦破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
哄骗威胁女性拍不雅视频  偷拍他人不雅视频判几年?

  25日在头版刊文报道称,今年以来,韩国警方接到多起“被骗拍裸体照及不雅照”受害者的举报,她们多为女性和青少年,并有相似经历:在网上看到“高薪兼职”广告后,急需钱的她们主动联系上号称“博士”的中介人员。“博士”先是告知她们所谓的高薪兼职就是“给她们介绍金主,她们负责陪金主玩”,之后要求她们提供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让受害者误以为很快就能赚到大钱。随后,“博士”逐渐露出本来面目、一步步逼迫她们上传裸体照及不雅照。女孩以为通过Telegram Messenger的特殊功能(即该软件的使用者在聊天过程中的所有内容都会在短时间内删除)能够保证资料不外泄。但事实上,“博士”已将他们之间的对话在一个收费的聊天群里进行实时直播,而直播的收看者则是一些付费会员。

  据悉,该聊天群里最多时竟有1万多名付费会员,而这些会员们的乐趣就是:在线围观受害女性被迫拍下的各种不雅照片及视频,并对此品头论足、起哄挑逗,甚至怂恿和要求“博士”调高对受害女性的“性虐”力度,以满足他们各种变态需求。群里的成员若想看这些不雅照或视频,需要支付数十万韩元甚至100多万韩元的会员费。

  《韩民族日报》称,20岁出头的崔智秀(化名)就是“博士”案件的受害者之一。据她回忆,“博士”给她介绍的高薪兼职就是“陪金主吃吃喝喝”,“博士”告诉她:“只要陪金主吃吃喝喝就能赚到大钱。”随后,自称“金主”的一名男性通过加密通信软件与崔智秀联络。谁知,没聊多长时间,对方就要求她拍摄各种姿势的照片和视频,包括一些不雅动作。当她起疑心欲拒绝继续联络时,“博士”就会连哄带骗地说:“金主已经给我们汇款了,只要你乖乖听话,这些钱就是你的了。”当崔智秀坚持表示不想再做这份兼职时,一向亲切温和的“博士”却态度陡变并威胁称:“少废话,赶紧拍视频。”看到崔智秀不回应,对方就发来崔智秀社交媒体上全部朋友的联系方式,并威胁称:“若不听话,你之前拍摄的裸体照和不雅视频将全部发送给你的朋友。”

  像崔智秀一样通过加密通信软件认识“博士”并被迫拍下不雅照或视频的受害女性至少在20人以上,其中包括青少年甚至未成年儿童。遗憾的是,由于加密通信软件的聊天内容会在3秒钟后自动删除,这些受害者和警方无法及时搜集关于“博士”的犯罪证据。不仅如此,群里的会员支付会费还必须以比特币的形式进行交易。这也意味着,从物色猎物到最终牟取经济利益,“博士”在加密通信软件的掩护下,全程未留下任何犯罪痕迹。

  韩国媒体称,这类严重践踏女性人格、以性虐为乐的涉黄视频从今年初开始迅速在韩国加密通信软件上蔓延,引起韩国警方高度注意。警方表示,通过加密通信软件开展的犯罪活动给破案带来很大难度,但警方将动用一切手段早日缉拿“博士”。事实上,Telegram Messenger这款软件的所谓加密功能被吐槽已久。专业人士认为,这有利于犯罪分子进行不法勾当且不留下任何证据。

  不久前一名韩国男性A某因在加密通信软件传播儿童、青少年涉黄视频而被判入狱。据称,为了获得减刑,A某已向调查机关传授利用加密通信软件传播涉黄视频的窍门及要点,这也让警方在破获此类犯罪上获得了很大的“技术支持”。

  偷拍他人不雅视频判几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没有传播出去,那就构不成传播淫秽信息。

  如果传播出去的话,就是“传播淫秽信息”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传播偷拍他人的隐私视频一方面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传播出来会对受害者构成“侮辱”,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外,《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对于偷窥别人隐私的行为,在我国一般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因此说对偷窥别人隐私量刑处罚就不准确,因为只有构成了犯罪之后才会涉及到量刑的问题。但偷窥他人隐私毕竟属于违法行为,此时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对偷窥者进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