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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1-01-06 15:50:34 浏览: 来源:1法通
  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商业活动更加频繁,很多人都会根据自己商品的特色去制作申请商标,突出表现商品的特色,以促进商品的销
  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商业活动更加频繁,很多人都会根据自己商品的特色去制作申请商标,突出表现商品的特色,以促进商品的销售和经营。这就要求对商标法有一定的了解,那么,个人申请商标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就由就问咨询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一)法人或组织性质申请的材料

  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二)自然人申请的材料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

  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第二步:申请注册。

  ①申请报标阶段:当天上报商标局 当天返回商标局报送清单;

  ②商标局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③初审公告、核准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核准注册。

  商标注册时间

  1、商标局大约3个月左右发出受理通知书;

  2、商标局在10个月内给予审查通过商标予以初审公告

  3、初审公告期3个月;

  4、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6个月左右;

  5、除商标局在9个月内初审公告通过审查的商标和初审公告期3个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时间均为预估时间,由于商标局审查方面的特殊原因,可能个别商标注册完成时间有所延迟。

  注册一个商标多少钱?

  申请递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后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一般代理公司会将受理通知书在1个月内交给你,这个时候你就可以TM的形式使用你的商标了。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左右。在实质审查阶段中,你的商标被驳回,这个时候你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申请商标驳回复审。中国商标局依然会收取1500元得评审规费。

  商标公告: 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期间的公告时间一天也不能少)。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提出异议,你要申请异议复审进行辩驳,这时候的中国商标局评审规费是1500元。

  商标领证: 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总体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左右。如果注册顺利的话,注册商标合理的费用应该在1400-1500元间。注册商标费用在1400-1500元间,太低公司不可靠,太高,绝对是抬高了价格,不可取。

  《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